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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

宣抚判官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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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吏名。亦称尉史、尉吏。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定制,各县巡尉司置一人,掌捕盗。初从民间选取,旋改由贴书等补充。任满一年无过,升任县司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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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宫三太

    即太子太师、太傅、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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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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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