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同知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宣抚使之下,协宣抚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五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宣抚使之下,协宣抚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五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官署名。掌铸印信之机构。元朝始设,明、清沿之,均隶礼部。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置,掌刻印销印之事,秩正八品。设大使一员领其事,下设副使、直长各一员。明朝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万历九年(1581)革
官名。隋朝尚书省吏部考功曹 (司) 长官,置一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 (583) 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名考功郎。官名,三国魏置,为考功曹长官,掌考核官吏,选举秀才孝廉贡士等。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官名。清朝西藏嘎厦所属官员之一。隶于噶伦。办理文书交际之事。设七品官三人。缺出拣选东科尔沁地明白者充补。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七品,属唐古特文官。前藏员额三人,为噶厦办事处书记;后藏员额不定,佐
官名。觯为古代酒器。隋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奉觯,隋制一百人,唐制一百二十人,掌宴会或祭祀时所用的酒器。
使职名。唐朝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六禁卫军置,以宦官充任,监视刑赏,奏察违谬,犹藩镇之监军使。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出印二纽赐之,俾专诸军事务。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右名曹郎中转左名曹郎中。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唐朝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置,掌理藩院财物出纳、保管事务。设司官二人,由堂官在各司满郎中、员外郎、主事内委派;司库一人,笔帖式二人,库使二人,均由满人充任;经承一人;银库所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