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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乐部下大夫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小司乐下大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次官,佐乐部中大夫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乐部长官,称“乐部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仍为乐部次官。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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