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小司寇

小司寇

官名。①同“少司寇”。春秋时宋置。卿爵。掌听国政。《左传·成公十五年》: “鳞朱为少司寇。”② 《周礼》秋官大司寇属官。中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外朝之政,听断狱讼等。③北周置。即秋官府“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员二人,正六命。协助大司寇卿制定并执行刑律。详“小司寇上大夫”。


官名。周设此官,为大司寇之副,佐大司寇。《周礼·秋官·小司寇》:“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隋以后称刑部侍郎为少司寇,也称小司寇。参看“大司寇”条。

猜你喜欢

  • 木局丞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蕴位。掌木局事务。

  • 宣课司大使

    官名。明置,掌收宣课司的税。明制,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以大使掌其税收,称宣课司大使,从九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宣课司大使》。官名。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于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设宣课司

  • 稽察宗室御史处

    官署名。又名“稽察宗人府衙门”。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掌稽察宗人府事务,每月两次注销宗人府银库钱粮册籍。雍正五年(1727)设,铸有稽查宗人府御史铜印。由十五道之宗室御史二人兼管,一人掌印,一人协理,另

  • 散县伯

    爵位名。北齐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县子之上。

  • 典天乐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三百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乐”。

  • 提点

    官名。宋朝始置。初为差遣名目,如提点五房公事、提点仓场所等。又置为宫观道教官。辽朝置,为内局库官。金朝沿置,并置为教坊司长官,掌殿廷音乐。元朝沿置为内局库官。明仅置为道教官。神乐观提点掌教习乐舞生,以

  • 扎萨克达喇嘛

    即“札萨克达喇嘛”。

  • 掌仪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职官。额设八人,佐郎中掌司事。

  • 副催长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位催长下,负责催办具体事务。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

  • 矿监

    官名。明朝掌管开矿征税的宦官。始设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此后矿监税使遍布天下,搜刮祸民。三十三年诏罢而实存。明神宗死后,始以遗诏罢矿税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