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洪武十六年 (1383) 置,为都察院正官,左、右各一人,初正五品,十七年升正四品。建文元年 (1399) 革。成祖即位复置,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佐都御史、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又称“佥院
东汉以首都洛阳为东京,以西汉故都长安为西京,合称二京。
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守阙军将为守阙进义副尉, 秩未入流。
选官制度。清朝官员欲得实缺,需经保举,并于吏部登记,称“存记”,以按班选补。
官名。见“公府水曹”。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犹汉官之三公。大于越无具体职掌,班在百僚之上,非有大功德者不授。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三公”条。官名。辽代设置,亦称于越,为北面官,无职掌,班在百僚之上,犹如南面官中的三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清代都转运盐司所属有巡检司五,各设巡检一人,秩从九品,计直隶一人,山西、江苏各二人。掌巡察各盐场。
官名。北齐置,掌右牝局,从九品。
见“大名府”。官名。宋置,见“河南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