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玄署
官署名。隋朝鸿胪寺置,有令一员,文帝开皇三年(583)废鸿胪遂隶太常寺,十二年复隶鸿胪寺。唐朝改隶宗正寺,置令一员、丞一员,掌京都诸寺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 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莅之; 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 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宋朝存其名而无职司。
官署名。隋置崇玄署,唐朝也设此署,掌管京城各观名数、道士帐籍、斋祭等事。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参看《新唐书·百官志三·崇玄署》。
官署名。隋朝鸿胪寺置,有令一员,文帝开皇三年(583)废鸿胪遂隶太常寺,十二年复隶鸿胪寺。唐朝改隶宗正寺,置令一员、丞一员,掌京都诸寺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 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莅之; 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 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宋朝存其名而无职司。
官署名。隋置崇玄署,唐朝也设此署,掌管京城各观名数、道士帐籍、斋祭等事。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参看《新唐书·百官志三·崇玄署》。
见“大理院推丞”。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官名。北魏置,九品上,其职不详。见《魏书·官氏志》。
世袭为卿相。《公羊传·隐公三年》: “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 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何休注:“世卿者,父死子继也。”世卿,父死子继,世代为卿。《公羊传·隐公三年》:“讥世卿。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民国时公务员办公的地方称公署。
即“稽察宗室御史处”。
官署名。北宋、金、元皆置。掌宫中营造事。北宋设勾当官。以入内内侍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将作监。金朝世宗大定七年 (1167)始置,设使、副使总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下设直长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舂碾粮食。
公府诸曹之一。见“公府典宾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