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巡道

巡道

官名。又称分巡道。明清道员之一。主掌刑名之事,其再兼某衔者,则更兼管其事。明朝初制,恐守令贪鄙不法,于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后罢试佥事,改设按察分司四十一道,以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司之。渐增至六十九道,其中兼兵备者五道,两京不设按察司,巡道无所属,则寄衔于邻近省之按察司。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先后共设七十二道。十六年定各道均兼带按察使司衔。各道员或通辖全省,或分辖三、四府州,因职设官,裁设衔额无定,皆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十八年(1753)裁副使、佥事等衔,定为正四品官。巡道由此从临时性的“差使”,变为实官了。嘉庆四年(1799)准其密折奏事。加之兼衔者多,事权益重,渐与布、按二司并论。所属有库大使、仓大使、典吏、攒典等员分办事务,皆因地建置,不备设。宣统三年(1911),清亡遂废。


官名。明代提刑按察使司置,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除使外,还有副使、佥事等官。分一省为数道,令副使、佥事分道巡察,称按察分司,副使、佥事所任之道员,称巡道。清沿明制。《明史·职官四·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副使、佥事分道巡察。”《清史稿·职官三·道员》:“布、按二司置正、副官……按察使副使、佥事,是为巡道。”

猜你喜欢

  • 县大夫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正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县置一人,掌本县事务,下设县正上士、县正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军政司司长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 左郡

    南朝宋、齐时在蛮族聚居地区所置的郡。因当时习称蛮族为“蛮左”,故以为称,《宋书·州郡志二》“南豫州·南陈左郡大守”条记该郡于“孝建二年(公元455年)以蛮户复立”。

  • 提点万寿观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庆历八年(1048)置,以武臣观察使充任。

  • 太仆院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由尚牧监改名。掌系官马匹出纳,马具制作。后改名卫尉院,太仆寺。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复旧,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称太仆寺。

  • 哈思呼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通政使”。

  • 太主

    皇帝的姑母称太主。《汉书·东方朔传》:“初,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太主。”注:“如淳曰:窦太后之女也,故曰窦太主也。”

  • 若卢

    监狱名,汉置,有令丞,掌治库兵将相大臣等。西汉少府属官有若卢令丞,注说:“服虔曰:若卢,诏狱也。邓展曰:旧洛阳两狱,一名若卢,主受亲戚妇女。如淳曰:若卢,官名也,藏兵器;《品令》曰若卢郎中二十人,主弩

  • 廷尉平

    官名。简称廷平,亦称廷评、廷尉评。廷尉属官。西汉宣帝地节三年 (前67) 因负责判案的廷尉史任重禄薄而增置,员四人,秩六百石。或说置左、右平二员。负责具体案件的审理,位次于廷尉正、监。东汉唯置左平。魏

  • 右奕蠡王

    官名。匈奴置。奕蠡为匈奴语音译,亦作谷蠡。由单于亲子弟担任,地位仅低于左、右贤王和左奕蠡王,而合称四角,有依次担任单于的可能。西汉时居西方,所统土地、人口多于其它地位较低的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