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检查协作委员会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布的《工厂检查协作委员会章程》规定,其任务为沟通劳资团体及有关劳工各机关的意见。设委员若干人,由实业部就上述的团体机关或有关上述的行政人员及专家聘任或派充;由委员互选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报实业部备案。本委员会每月开常会一次,但遇有重要事件得由主席召集临时会议。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布的《工厂检查协作委员会章程》规定,其任务为沟通劳资团体及有关劳工各机关的意见。设委员若干人,由实业部就上述的团体机关或有关上述的行政人员及专家聘任或派充;由委员互选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报实业部备案。本委员会每月开常会一次,但遇有重要事件得由主席召集临时会议。
僧官名。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由祠祭清吏司给札。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即“参选”,见该条。
官名。即尚书左仆射,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左仆射。官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左右仆射为文昌左右相,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为左右仆射。参见“仆射
官名。隋朝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为左右武候大将军副贰;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右候卫将军。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保章上士佐官,正二命。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又名清档房。掌办理藩院奏折并管理本院官员题缺出差之事。设堂主事满一人,蒙古三人;笔帖式满四人,蒙古十人;经承四人。
命妇封号。始见于三国魏。南朝宋、齐,北朝北魏皆置。多封予后妃之母、乡侯之妻及高官妻女。南朝宋、齐地位低于县君。唐朝封四品勋官之妻,母则封乡太君。不因夫、子得封者,称其品乡君。金朝封五品文散官朝列大夫、
即“单车刺史”。
官署名。又称大都南城警巡院,设于元成宗大德九年(1305)十一月,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秩正六品。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上开府仪同大将军”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