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曹侍郎
①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侍郎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掌户部左曹之事。
①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侍郎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掌户部左曹之事。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清末两江总督张之洞创设,以振兴学务为目的,以藩司为督办,粮道、盐道为总办,候补道为会办,知府为提调,知县掌文案收支。
河防官。金朝属都水监。管辖定陶、济北、寒山、金山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有埽兵约二千人。
满语。清朝指在内廷及一些机关承担粗重杂役的人。宫内各处及内阁、军机处、内务府等部门均有之。“苏拉”意为闲散,因亦通指无职之闲散旗人。清朝内廷机构中担任勤务的人。军机处所用苏拉,通常在十五岁以下,且不识
官名。清朝方略馆之职官。满、汉各二人。不常设,纂修方略时,由总裁官在军机章京内奏派。事毕则省。
联合勤务指挥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取代了原军政部的大部分业务,兵站总监(后方勤务部)的所有任务。惟宪兵司令部名义上归其统属,实际上由参谋总长直接统属。设总司令一人,为上
任地方官,与朝官、京官相对而言。《三国志·魏书·王昶传》:“昶虽在外任,心存朝廷。”
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至五年的官制改革。宋初建官沿袭五代,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中书省、门下省列于皇城之外,又别置中书于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州之统称。元朝已有土官掌州事者,至明,始分流土。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州,故名。广西、云南等省设有。与州平级,长官为土知州。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州,有州同 (州同知)、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实际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改太原府长史置,一员,从三品,通判府务,巡属县、观民风、理刑狱,牧缺则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