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的家臣之一。西汉始置,主侍侯,理家事。列侯在临终时关于后事的重大安排,均由家臣上奏、转达或者代表侯本人致礼,在家臣中其地位较高。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臣。三国魏于家臣之上置家令,家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清末置,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初属巡警部,后改属民政部管辖。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来陆续开办,多由庙宇仓廒改设。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
官名。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二千石曹,“掌畿外得失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掌殿前诸班军纪整肃。宋朝殿前司沿置,为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四年(1114)定其位在正任防御使上。官名。宋承五代官制,设殿前司,其官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
蒙古语,意为“管城者”。又译“八刺合赤”。元朝城防人员及其官长均称此。怯薛中亦有此职,掌宫门守卫。大都城门尉,例由怯薛八刺哈赤充任。
官名。清末军咨处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额设二员,由亲王、郡王、贝勒、大臣中特简。总领全处,通筹全国陆、海军及国防用兵事宜。三年,改军咨大臣。
元军名。南宋之制,对于戍边或实战的军士,于领俸的口券——熟券之外加发一种口券,称为生券,凭生券可另支一份军饷,一般均折钱付给。仅得熟券的军队称为熟券军,加得生券的军队称为生券军。生券军的军士多较年轻,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负责守护先公先王配偶的庙祧。《周礼·春官·序官》:“女祧每庙二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雕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明朝王府仪卫司副长官。详见“仪卫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