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武卫上将军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为左武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为三品,后为从三品。南宋多不除授,孝宗隆兴(1163—1164)中复置。辽朝亦置,为加官,位大将军下。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为左武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为三品,后为从三品。南宋多不除授,孝宗隆兴(1163—1164)中复置。辽朝亦置,为加官,位大将军下。
官署名。又称人匠总管府。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秩正六品。至元九年(1272),拨隶安西王位下。仁宗时改隶徽政院。英宗至治三年(1323),划归陕西行省管辖。文宗
①科目名。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置的科目。始见于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等选。至明成化十四年(1478)始成定制。悉视文科之例,分三场考试,第一
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三品下称镇国上将军。元代武散官镇国上将军为从二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三品下。元沿置,升秩为从二品。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全国共设五十二人,属直隶州者二十,例以举人除授;属散州者三十二,例以兵
官名。五代及宋时设为统兵官都指挥使之副。
官名。唐朝西都 (长安)所在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置一人,从二品,多以亲王兼领,实际事务则以长史 (后改为尹) 署理。官名。唐置,即“京兆牧”,见该条。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解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参见“抚民同知”。
即“北大王院”。
官名。战国秦国置。掌监察。《商君书·禁使》: “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