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遣院
官署名。即京朝官差遣院。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置,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993)罢,以其事归审官院。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置京朝官差遣院,简称差遣院,为吏部以外的铨选机构。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的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并入审官院。
官署名。即京朝官差遣院。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置,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993)罢,以其事归审官院。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置京朝官差遣院,简称差遣院,为吏部以外的铨选机构。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的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并入审官院。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农商部直辖机关。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 农商部公布《矿务监督署官制》,设置矿务监督署,并划定矿务局的管辖区域。矿务监督署掌理辖区内一切矿务。设署长一人,佥事一人,技正一至四
官名。唐玄宗天宝(742~756)以后,节度、观察、团练、防御诸使皆置为幕职,掌助理军政。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阶官,换从事郎。
官署名。明、清负责暹罗(今泰国)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万历(1573—1620)年间始置,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军官。以详稳为主官, 掌诸路部族军马之政令。
官署名。南宋置,属秘书省,掌太史局之事。
伎术官名。元制于中书省置省医三人,掌医疗之事。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广西省一人,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掌右祗候郎君之禁卫者。
官名。西汉大司农与水衡都尉的属官都有均输令及丞,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以调剂各地供应。大司农主管全国的物资货币,水衡都尉主管京畿的税收货币,所以都设均输令及丞,不过大司农属下的均输令丞,主管全国均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诏举,冯万石等三人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