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判官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观察判官各一人。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员额一人,从五品,掌总领总管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人,从五品,掌咨议参佐,纠正非违,总领众务,分判吏、礼、工三案之事;诸府(谓非兼总管府事者)置府判一人,从六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吏、户、礼事,专掌通检推排户籍。元散府置判官一人,佐助长官办事。明清诸府有通判而无判官。参见“府通判”。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观察判官各一人。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员额一人,从五品,掌总领总管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人,从五品,掌咨议参佐,纠正非违,总领众务,分判吏、礼、工三案之事;诸府(谓非兼总管府事者)置府判一人,从六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吏、户、礼事,专掌通检推排户籍。元散府置判官一人,佐助长官办事。明清诸府有通判而无判官。参见“府通判”。
官名。汉朝时西域焉耆等国置,员一人。官名,西汉时西域焉耆国等置此官,掌管对匈奴等胡人的军务等事。《汉书·西域传·焉耆国》:“击胡侯、却胡侯、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击胡左右君、击车师君、归义车师君各
①官名。北魏将作大匠属官。《魏书·屈垣传》:“迁将作监,统京师诸署。”②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由将作寺改名,设将作大监(大匠、大令) 、将作少监(副监、少匠、少令)为长贰,丞为佐贰官,领
吏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意即村长,受札萨克之命,处理村内之事。
官名。金代中都的行政长官,兼领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佐官有同知、少尹各一人;所属有总管判官、府判各一人,推官二人;又有知事、都孔目官及知法。
官名。辽遥辇部落联盟时设置,所掌未详,后为北面枢密院官,位在枢密使下。《辽史国语解》:“辽《排班图》,有高墩、矮墩、方墩之列。自大丞相至阿札割只,皆墩官也。”
杂任职名。隋代于县置市令,管理县治所在的市场,唐制,畿县及诸州属县各置市令一人,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其下各有市佐、市史、市帅,分行检察。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京畿道之主官。掌道事。乾隆十四年(1749)升为首道,参治院事。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皆为正五品。
官署名。金朝属礼部。掌发卖汤药的慈善机构。长官为令,秩从六品。下设直长、都监等官,秩正八品、正九品。曾设丞一员,后罢。官名,金朝置。掌修合发卖汤药。其官有令、直长、都监。属尚书礼部。见《金史·百官二》
将军名号。东汉初有诛虏将军刘隆。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岑彭传》:“十一年春,彭与吴汉及诛虏将军刘隆……皆会荆门。”
官署名。明洪武(1368—1398)中置,初隶光禄司,后改司为寺。建文(1399—1402)中改孳生所。成祖即位复旧。置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后革副使。掌养牲,以供祭享、膳馐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