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尉
官名。金、元均置为王府官员。金秩从四品,与本府长史掌警严侍从,兼总统本府事。元诸王府各设一至三员,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府称傅尉。
官名。金、元均置为王府官员。金秩从四品,与本府长史掌警严侍从,兼总统本府事。元诸王府各设一至三员,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府称傅尉。
官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次等第二级,任排长、掌旗官等,秩视千总,阶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军佐
官名。汉朝置,为郡县属吏,即阁下所属书佐,掌文书缮写。三国沿之。晋朝特进、光禄大夫、卿、司隶校尉、太子二傅、县等皆置,员一人。南朝宋亦置。官名,汉置,又称閤下书佐、门下佐,位在门下掾史下,在小史上,掌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掌考核岁支款项与工需物料,每届冬至之月,会同内务府奏请钦派大臣查验。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无定员,由堂官于司员中派充。额定职官只掌稿笔帖式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改尚书省讲议武备房置,掌讨论武备,以知枢密院事提举。三年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中书门下属官,总领中书门下五房公事,位在堂后官之上。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谋臣。《史记·苏秦列传》:“臣闻明主绝疑去谗,屏流言之迹,塞朋党之门,故尊主广地强兵之计臣得陈忠于前矣。”又如《孔丛子对魏王》:“子高谓魏王曰:臣入魏国,见君之二计臣焉,张叔谋有余,范威智不逮。”
朝廷大臣。《韩非子·八经》: “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陈奇猷注: “廷臣,在朝廷之臣,大官也。”
官名。南北朝置,为戍的主将,掌守防捍御之事,除管理军政外,还干预民政和财政。多以郡太守、县令、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因政权不稳,曾诏留戍主、副质子于京师。北齐定为从七品
明清学校制度之一。每届乡试之前,由各省学政巡迴所属举行考试。凡欲参加乡试之生员,先要通过此种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准应本省之乡试。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即“科考”,见该条。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下统太子骑官备身副都督、太子骑官备身五职、太子骑官备身等,掌东宫骑官,负责侍卫。从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