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录事
官名。唐代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上中下都督府,均置录事,其职掌同“州录事”,其地位低于司录参军或录事参军。
官名。唐代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上中下都督府,均置录事,其职掌同“州录事”,其地位低于司录参军或录事参军。
宋朝法令文书名。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如《太平兴国编敕》、《咸平编敕》、《天圣编敕》。其中,除诏敕正文外,常附有看详、申明、指挥、赦书、德音等。与律并行,且有优先适用效力。
吏名,旧名负弩,后称亭长,或谓亭父,掌乡亭、都亭、县亭的书信邮递及捕盗贼等。后代废亭置驿,亭吏遂改称驿吏。《后汉书·百官志五》:“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注:“《风俗通》曰:亭吏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
官名。清末军咨处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额设二员,由亲王、郡王、贝勒、大臣中特简。总领全处,通筹全国陆、海军及国防用兵事宜。三年,改军咨大臣。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佐刑部中大夫、小刑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刑部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
官名,汉置,掌屯田的军官。骍马,在玉门东北。见《居延汉简·释文》。
官名。地方高级军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中州各置一员,视正三品。炀帝即位废。
制置使司简称。
官名。汉置,属京兆尹。《汉书·万章传》记其“为京兆门下督,从至殿中,侍中诸侯贵人争欲揖章,莫与京兆尹言者。章逡循甚惧。其后京兆不复从也。”此门下督似为随侍及佐助京兆尹处理门下众事之官。
州军府佐吏名。北齐置,见《州军府户曹参军”。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分正、又正、副、又副,共四人,司婚姻行政事。地方一级亦设。官名。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以后,沿袭革命初起时的制度取消家庭生活,把居民分别编入男馆、女馆、男营、女营,虽夫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