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康正平监
官名。梁代建康县旧置狱丞一人,天监五年(公元506年),诏依廷尉设官之制置正、平、监,选用士人充任,务使能胜任职务。三官每日轮流审理案件,若遇案情重大,则三官共同讨论决定,如有不同主张,则可写上各自的意见呈报皇帝裁决。尚书水部郎袁孝然、议曹郎孔休源等均曾任其职,地位相当于给事中。元旦朝会时廷尉正、监、平与建康正、平、监共同纠察百官的出入,用法冠玄衣朝服,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称为“执方”,监东、西、中华门。陈制同梁。
官名。梁代建康县旧置狱丞一人,天监五年(公元506年),诏依廷尉设官之制置正、平、监,选用士人充任,务使能胜任职务。三官每日轮流审理案件,若遇案情重大,则三官共同讨论决定,如有不同主张,则可写上各自的意见呈报皇帝裁决。尚书水部郎袁孝然、议曹郎孔休源等均曾任其职,地位相当于给事中。元旦朝会时廷尉正、监、平与建康正、平、监共同纠察百官的出入,用法冠玄衣朝服,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称为“执方”,监东、西、中华门。陈制同梁。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仓部司”。
爵名。①汉朝置,即食邑为县之列侯。汉制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三国魏置为第七等爵,位男下、乡侯上。晋朝定位在开国县男下,三品。南朝宋因之。北齐设散县侯,位低于开国县侯,高于开国县伯,三品。②南北朝、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额设二人。与直班护军参领共同掌管率领直班兵士以宿卫。下属前锋校二人、前锋十八人。
官名。北宋群牧司长官,以枢密使或副使兼任。参见“群牧司”。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掌管社稷坛门钥、守卫、值宿之事。朔望则奉香行礼,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额设五人,五品一人,六品四人,均以满员充任。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官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教育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公私立学校的设置监督、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师资检定训练、私塾改良及管理文化团体。
①初指无官职的士人。两晋南北朝时,官员因失误削除官职,或以白衣守、领原职,遂成为一种对官员的处罚方式。《晋书·外戚传》: “其后司隶校尉刘毅劾之,应至重刑,武帝以旧恩,直免(羊诱)官而已。寻以(甘露亭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受天朝总巡查的指挥,职掌稽查奸宄。员额无定,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统军诸王及天将、朝将的属下均有左右承委。太平天国文书《去文底簿》记有“禀项天豫任三百九十天将右二承委傅盟兄为贺中秋节事”;《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记有“永忠天将右四承委、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太府寺置,掌市易上、下界之事。哲宗元符二年(1099),改为平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