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录事参军

录事参军

官名。西晋丞相府始置,为录事曹长官,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位在列曹参军上。东晋、南朝公府、将军府、州刺史开军府者皆置。南朝宋七品,梁六至二班,陈七至九品。北魏至唐又称录事参军事,仍高于列曹参军,隋、唐置于州者为诸州长官重要僚佐而非署曹之官属。北魏公府、将军府所置,六品上至八品。北齐诸公府、将军府、诸州府所置,六品上至七品上。隋朝诸卫、太子卫率、王府、诸州所置。从六品上至流外,诸州所置者与州主簿合为一职。炀帝改制,以诸州所置仍为主簿,其他改司录书佐。唐初诸卫、诸军、太子诸率府、亲王府、都督府、西都等府、诸州置,仍称录事参军事,玄宗开元六年(713)后西都等府改名司录参军事,其他依旧,从七品下至正九品上。府州所置,初掌考核文书簿籍、监守符印,纠弹州县官员过失,威权已重,中唐后总掌诸曹事务,为府州行政核心人物。宋朝仅置于上州,掌州院庶务,纠诸曹违失,北宋前期从七品上,神宗时改从八品。辽朝诸州亦置。


官名。又称录事参军事,晋置。初为公府官,后来州刺史也设。掌管各曹文书,及纠察等事。隋初以录事参军为郡官,相当汉代的州郡主簿。唐宋因之,在州称录事参军,在京府则称司录参军。元废。见《通志·职官六·录事参军》、《通典·职官十五·总论郡佐》、《文献通考·职官十七·录事参军》。

猜你喜欢

  • 温吾

    汉时匈奴王号名,位在骨侯上,掌兵众,有部土。《后汉书·窦融传》:“于是,温犊须、日逐、温吾、夫渠王柳鞮等八十一部率众降者,前后二十余万人。”

  • 警学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学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 推升

    任官制度。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由廷臣公推,再经皇帝决定任命。因所升任官职不同,又分部推、会推等。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凡推升官员,掣签得缺后,具题开缺,由该管官出具考语,办清经办事务,赴部

  • 尚书左仆射

    参见“尚书仆射”。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令之副。令掌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仆射署尚书事,令不在则奏下众事。三国魏分尚书仆射为左、右,分掌尚书事。《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咸熙元年)三月丁丑,

  • 祠部侍郎

    官名。两晋南北朝尚书祠部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隋初置为礼部祠部司长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祠部郎”。

  • 巡仓御史

    官名。明代十三道御史中,有专管巡视仓场的御史,掌查仓弊。清代监察御史中,有专巡视京、通各仓御史,称巡仓御史。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九年(公元1434

  • 司羊丞

    官名。北齐置。见“司羊署”。

  • 锐士

    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锐”取其勇猛之意。

  • 左龙武军将军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统兵官,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置,二员,从三品。德宗贞元三年(787)增为三员,为左龙武军大将军副贰。

  • 县狱(监)

    监狱名。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县设有狱,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明改狱为监,县狱改为县监,清制同。明清之制,县监由知县兼管,通常由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