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远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农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持农产物信用及价格,防杜病虫害输入及检定肥料品起见,设立农产物检查所。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六月公布的《农产检验所检验条例》规定,所内分设四课:第一课,掌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涿鹿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涿鹿监”。
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长官,掌总统府侍卫之事。
官名。北齐置,为长秋寺属官。员二人,从七品上。
官名。即太子右司御副率。
任官制度。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主管官。雍正元年(1723)设。由大臣内特简。乾隆十四年(1749),始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掌管坛庙祭祀礼仪及遴补本衙门官吏。光绪三十二年(1906),太常寺并入礼部,遂裁。官名。清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八则治理都鄙。《周礼·秋官》: “都则,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都则,主都家之八则者也。”贾公彦疏:“郑(玄)知主
官名。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参见“司仓参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