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近侍
官名。明朝宦官中置,为皇帝身边各种侍奉的宦官。尊卑不等,其中乾清宫管事,负责督理御用诸事; 打卯牌子,掌随朝捧剑。均位居司礼、东厂、提督、守备太监之次。御前牌子、媛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驽马、尚冠、尚衣、尚履等,则为中低级宦官。皇后、妃嫔、皇子女等宫中亦置为某宫近侍。因近侍皆穿红衣,故又称穿红近侍。
官名。明朝宦官中置,为皇帝身边各种侍奉的宦官。尊卑不等,其中乾清宫管事,负责督理御用诸事; 打卯牌子,掌随朝捧剑。均位居司礼、东厂、提督、守备太监之次。御前牌子、媛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驽马、尚冠、尚衣、尚履等,则为中低级宦官。皇后、妃嫔、皇子女等宫中亦置为某宫近侍。因近侍皆穿红衣,故又称穿红近侍。
官名。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二千石曹,“掌畿外得失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西夏官位。在中书、枢密位之下。有统军、巍行两种。
见“殿试”。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即“殿试”,见该条。
官名。唐置,掌侍卫,正五品上。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十六卫》。
学官名。明清两朝的府学、州学、县学都设此官,其责任为帮助教授或学正或教谕教诲所属生徒。见《明史·职官四·儒学》、《清史稿·职官三·儒学》。
官署名。北宋时,天子巡守,亲征,则置东京留守司,命亲王或大臣为留守,掌宫城管钥及京城守卫、修葺,弹压之事,并行畿内钱谷、兵民之政令。南宋初,东京开封府、北京大名府并置。辽朝上、东、中、南、西五京皆置,
官名。见“织造”。官名。清沿明制,设织造监督(也称织造),派驻江宁(南京)、苏州、杭州等地,明代由宦官充任,清代从内务府官员中选派,在驻地为钦差官,与地方最高长官平行。掌供应宫廷及公用丝织物,对内廷任
官名。清末海军技术官。正三品、正四品不等。同治(1862—1874)、光绪(1875—1908)年间筹办海军,除置管带等战官外,另设管轮等艺官。光绪十四年(1888)《北洋海军章程》规定,大舰每舰置总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程,稽督其课业。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司内分设三科:师范教育科,掌优级师范、初级师范、盲哑学堂、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辇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辇局。参见“尚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