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总兵官

总兵官

官名。① 明之武官。无品级,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其上加提督、提调、巡视、备倭等衔,皆随事立名。初期多以公、侯、伯、都督充之,故各有本品。有挂印称将军者,如湖广曰平蛮将军; 有总督漕运者。初时只是差遣之称,事毕交印回本任。后来渐成常驻之官,分驻九边及各直省等处,有二十二人。崇祯时授派分杂,事权不一。②清朝绿营军之高级将领,仅次于提督,正二品。所辖为绿营最高组织“”。分设于内地各省,每省二至七人不等。水师中亦设。管辖本标及所属各协、营,镇守本镇所属地方,受本省总督与提督双重节制。因所辖之部队称镇,故俗称“总镇”。各镇多以所驻之地取名。所属有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各官。③清入关前之八旗世职。后金天命五年(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清太祖努尔哈赤改设八旗官置,分为三等。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为昂邦章京,亦分三等。顺治四年(1647)改为精奇尼哈番。乾隆元年(1736)再改为子爵。

猜你喜欢

  • 令录

    宋朝县令、司录参军、录事参军合称。宋初选人第五阶至第六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分别改称通仕郎与登仕郎。

  • 知南院大王事

    官名,辽朝置。辽朝官府,分北院和南院,各置大王一人,称北院大王(或北大王)和南院大王(或称南大王),南院大王分掌部族军民之政,主理民。知南院大王事为南院大王之佐官,佐南院大王掌部族军民之政,主理民。北

  • 骨鲠之臣

    耿直、敢于直言强谏的大臣。《三国志·魏书·蒋济传》:“夫骨鲠之臣,人主之所仗也。”

  • 元丰改制

    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至五年的官制改革。宋初建官沿袭五代,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中书省、门下省列于皇城之外,又别置中书于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

  • 邑主

    三国魏明帝封宗室女为邑主。《三国志·魏书·明帝纪》:“丁酉,改封宗室女非诸王女皆为邑主。”

  • 分房法

    宋朝贡院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南宋孝宗时,令礼部试、类省试、各州解试举人各场试卷,分散于各房,由考官批分定等,以防舞弊,称为分房法。

  • 左骁卫大将军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左备身府为左骁卫,置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正三品,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左武威大将军,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名左骁卫大将军。德

  • 复囚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覆”是审察之意。覆囚使掌审察诸州刑狱,审决囚犯。咸亨二年(公元671年),高宗以州县诸囚未断,甚废田作,遣邵师德充关内道覆囚使; 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十月,宇文融除殿中侍御史,

  • 殿中校尉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两晋、南朝宋沿之。领兵侍卫殿内,位在殿中将军,中郎将之下。由皇帝及执政大臣的亲信充任。南朝宋时银印青绶,四时朝服,武冠。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侍卫殿内,位在殿中将军下,七品。晋和

  • 主事令史

    官名。南朝宋门下省、梁中书省置。北朝北魏尚书诸司、北齐门下省亦置。北齐员八人。隋文帝时为太子官,门下坊、典书坊各置四人。开皇十四年 (594) 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炀帝大业三年(607)定令,诸司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