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对卑职小吏的劳绩进行考察而举荐升迁。《周礼·天官·大宰》:“七曰达吏”。郑玄注:“达吏,察举勤劳之小吏也。”
官名。即秘书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秘书监。官名。见“兰台”。
宰相、三公别称。《后汉书·谢弼传》:“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三公宰相的别称。《后汉书·谢弼传》:“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新唐书·杜亚传》:“出为江西观察使,德宗立,召还。亚意必任台宰。”
官名。元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 置,属客省。员额二人,后增至三十二人,掌奏事给使差遣之役。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于仁宗时诏举之。
宋朝女官名。隶尚书内省。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后汉书·明帝纪》记“明帝遵建武制度,无敢违者,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
清朝外藩俸禄之一。亦称“俸帛”。清制,藩属之王公、下嫁之公主、格格及额驸,均有俸禄,按年颁给俸银、俸缎。王公中分七等,最高者亲王每年四十匹,最低者四匹。下嫁之公主、格格亦分七等,最高者固伦公主每年三十
官名。唐高宗仪凤三年(678)置,统南监牧使、西监牧使、北监牧使、盐州监牧使、岚州监牧使等,总领四十八监及沙苑、楼烦、天马监群牧孳课之事,有副使、判官等,夺太仆寺之权。亦称监牧都使、群牧都使。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掌部族军马及征战。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 见“北院详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