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领事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元年(1875)始设。秩四品,奏补。掌总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三等书记官各一人,二等通译官一人。
外交官名。清置,为领事中最高级。清末外务部属官有总领事十三人,从四品,分驻新加坡、澳洲、南非洲、加拿大、海参崴、墨西哥、古巴、金山、小吕宋、美国、巴拿马、横滨、朝鲜、爪哇,掌驻在国与中国的外交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民国也置。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元年(1875)始设。秩四品,奏补。掌总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三等书记官各一人,二等通译官一人。
外交官名。清置,为领事中最高级。清末外务部属官有总领事十三人,从四品,分驻新加坡、澳洲、南非洲、加拿大、海参崴、墨西哥、古巴、金山、小吕宋、美国、巴拿马、横滨、朝鲜、爪哇,掌驻在国与中国的外交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民国也置。
官名。隋于行台尚书省置武器监令。唐于卫尉寺置武器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在外使用的兵器,供祭祀、朝会、巡幸及公卿婚丧卤簿之用。丞二人,从九品下;所属有府、史、监事、典事、掌固。贞观中东都亦置武器署。
官署名。元朝设的负责铸造钱币、印制交钞的官署。见《元史·百官八·诸路宝泉都提举司》。
吏名。金朝置,设于司、府等官署,掌呈覆纠正本案文书之事。地位较一般吏人优越。贞祐二年(1214),始给月俸。吏员名。即“孔目”,见该条。
官署名。北齐置,隶都水台。
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左传·成公三年》: “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杜预注: “嗣其祖宗之位职。”
官署名。清朝户部三库库大使办事处所。参见“三库库大使”。
官名。隋朝始置二人,隶国子寺,从九品,掌书学教授之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初置废不定,高宗龙朔二年(662)定置二人,从九品下,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宋初不置,徽宗崇宁三年(1104)国子监创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置三员,隶尚工,视流外二品,掌内宫财帛出入。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玉府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笙师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竽、笙、埙、箫等吹奏乐器的演奏及其人员的管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