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萨克郡王
官名。清代回部设此官,掌总理回务,驻哈密、闢展,为世袭官爵。见《清史稿·职官四·回部各官》。
官名。清代回部设此官,掌总理回务,驻哈密、闢展,为世袭官爵。见《清史稿·职官四·回部各官》。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副长官。见“徽政院”。
爵名。南朝宋“侯”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宋书·王弘传》。
官名。唐朝将作监斜谷监佐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修闾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三等。武职正五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 定制: 每旗九十人,共二百七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二甲得选授十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总制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总制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义部长官,置一员,居司政下。
官名,为酒官的泛称,秦汉皆置。掌酒。《史记·齐悼惠王世家》:“高后令朱虚候刘章为酒吏。”其后,历代沿置,名称有变化,至南齐,食官局始置酒吏一人,掌供奉御酒。见《通典·职官七·光禄卿》。
官名。隋朝置,一员,从三品,为左监门府长官。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左监门府郎将,正四品。唐高祖武德五年(622) 复名左监门府将军。
满语官名。汉译为“通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