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于京营三大营下设。为诸营基层带兵军官。详见“把总”。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于京营三大营下设。为诸营基层带兵军官。详见“把总”。
见“甘肃行省”。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僧官名。元置,见“僧正”。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御
官名。明代置于州县,掌税收之事。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名。即钩盾丞。
官名。同“宪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
官署名。又名鞍辔局。明朝内府所属厂局之一。宣德二年(1427)置。置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无定员。掌营造军器。万历三十三年(1605)后,以营造火药铳炝之事归王恭厂。宫廷造作机构。明置,署在京师东南
官名。吐蕃官,即外相。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缝纫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