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军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经理庶务,管辖制内弁目兵役。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护军官,掌理庶务,统辖弁兵。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经理庶务,管辖制内弁目兵役。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护军官,掌理庶务,统辖弁兵。
官署名。明朝初年置,掌四川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井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郎中”。
官场用语。即免省试。宋朝举人或太学生解试合格,不经礼部试而直接参加殿试,称免省。神宗元丰二年(1079),令太学上舍生成绩中等以上者免省试。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后,宗室子弟已获两次文解者,
即清朝于盛京(今沈阳)所设之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详见“盛京户部”等。清代入关以后,其原设于盛京的六部均移至北京,仅以内大臣司留守之任,下设户、礼、兵、工四曹。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设礼
官名。见“司右中大夫”。
官署名。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 置,隶户部,职同刑部之比部。三年,以其事归比部。
魏晋南北朝任用官员的制度,其时门阀强盛,中央与地方的官员多由州郡中正所推荐的人员中选任,而中正品评人物分为九等,故称九品官人法,参见“九品中正制”。
县分职吏名。唐置,其职掌相当于州“司士参军事”,参见该条,
见“开封府”。
郡分职吏名。汉置,见“市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