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田校尉
官名,汉置,掌保护西域屯垦。《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护田校尉府卒入谓县。”
官名,汉置,掌保护西域屯垦。《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护田校尉府卒入谓县。”
礼部主客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汉朝公府州府郡府皆建阁以供办事官吏及幕僚居住,分东西二阁,各置祭酒一人主阁事。参看“东阁祭酒”条。
官名,即卿或少府卿。东汉皇帝的太傅为上公,司徒、司空、太尉均称公。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府的长官皆称卿,故府卿即九卿或九卿中的某一卿。《后汉书·朱乐何列传·朱晖传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
州门下吏名。东汉公府有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北魏于司州置记室从事,见《魏书·薛辩传》。又《周书·长孙绍远传》记绍远之父雅,北魏时作牧寿春,有管记王硕。可能亦如记室之职。北齐司州亦置记室从事,其下并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于五军都督府置。设左、右参军,掌参谋军务。后革。
官名。为承徽寺的佐官见“承徽寺”。
见“衙司”。
官名。南北朝置,为戍的主将,掌守防捍御之事,除管理军政外,还干预民政和财政。多以郡太守、县令、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因政权不稳,曾诏留戍主、副质子于京师。北齐定为从七品
官名。隋制于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各置庙令,以供神祠洒扫。唐沿置,庙令秩正九品上,掌祭祀及判祠事;下设祝史,掌陈设读祝,行署文案:斋郎,执俎豆及洒扫之事。宋亦置五岳庙令与庙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