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射声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 ),改大司乐中大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长官,下设小乐部下大夫、小乐部上士、小乐部中士以佐其职。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领乐师上士、乐胥中士、司歌中士、司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为禁圃令副贰。东汉省。官名,西汉始置,为水衡都尉属官,助禁圃令掌管禁圃。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禁圃令”条。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诸王府置,掌赞导之事,选常参官年五十以上有文行者充任。后资善堂亦置,以儒臣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定为从七品。官名。宋置,为皇子教授官。宋高宗
见“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君主对臣子的委命或命令。《羌簋铭》: “羌对扬君命于彝。”
官署名。清末置县警察公所,民国初沿置,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9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监督指挥。次年八月公布《县警察所官制》后,
①明朝国子监及地方学宫所设之诸生居住房舍,以千字文编号,故有此称。②明清科举中乡试、会试于贡院举行,入闱士子各居一席舍答卷,所用席舍称号房。光绪(1875—1908)末叶废科举,此制遂不用。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骁骑营中掌治各旗营务之副长官。额定十五人,每旗各五人,从四品。职同“包衣骁骑参领”。
文书名。亦称“照票”。清朝之下行文。凡皇帝谒陵、巡幸或皇子等外出,每日须向沿途所在地方官支领柴炭等物,即以此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