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仓
提举常平仓简称。
提举常平仓简称。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用司马光言,以比部之事归户部,设凭由、理欠、勾覆等案掌之。三年罢,其事复归比部。
官名。南朝梁、陈置,三品蕴位,为流外官职。当属太官令。官名。南北朝的南朝梁设此官,掌酒。见《通典·职官七·光禄卿》。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宋皆置,实为宰相。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别的官员参掌,必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同平章奏,共议国政。宋初沿用此制,后时设时废。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总其府事,掌领本府校尉、旅帅、勋卫之属宿卫。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龙虎军上将军下。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又称脱思马路元帅府。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置达鲁花赤、万户(元帅)、副达鲁花赤、副万户各一员。
官名,汉时伊都国置此官。《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伊都国,官曰尔支,副曰泄谟觚、柄渠觚。有千余户,世有王,皆统属女王国。”
官名。三国吴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平诸官事。”官名,三国吴置,掌评诸官事。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平(评)诸官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新置散职八尉之一,从七品。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从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