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学校官
官名。明置,掌学校政令,正统元年始设。见《明史·职官四·儒学》。
官名。明置,掌学校政令,正统元年始设。见《明史·职官四·儒学》。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魏书·毛修之传》:毛法仁“高宗初,为金部尚书。”
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归附人的名望及所立功勋较小者,初来时享受此待遇,以后再酌情安排官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党置一人,掌本党事务,非经申牒许可,不得辄离本部,正一命。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 置,为宦官高级阶官。朝参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神宗时定为正六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内侍阶官,改拱卫大夫。班官名。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置,为宦官的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得以纪录。分为三等,分别为纪录一次、二次、三次。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可抵销降罚,纪录四次抵降一级,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官升则准随带,有级则改为纪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外府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员二人,掌绢、帛、丝、麻、钱物、皮角筋骨之藏,下设外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北魏时期的军事镇戍机构。镇的建置起于刘石、苻姚时, 其时有杏城、三堡等镇。北魏初建置渐多,太武帝时普遍设置,至孝文帝时逐渐废除,尤以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至迁都前后所废最多。军镇制度在全国推行的时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侯。见“六爵”。
见“机速房”。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掌分类编纂御笔,设详议官、同详议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