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辖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为辽诸宫帐领兵官署,统领各宫帐所属丁户。十二宫一府各置有提辖司,皆设于上京至南京重要之处,重地每宫皆置,内地仅一二个而已。平时管理各地丁户,有事则负责招集兵丁。各宫帐提辖司大多在五京及平、奉圣二州。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为辽诸宫帐领兵官署,统领各宫帐所属丁户。十二宫一府各置有提辖司,皆设于上京至南京重要之处,重地每宫皆置,内地仅一二个而已。平时管理各地丁户,有事则负责招集兵丁。各宫帐提辖司大多在五京及平、奉圣二州。
官名。明清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以及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府所属经历司之主官。掌往来文移之事。每司设一至二人不等。明朝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所属者分别为正五品、正六品、正七品,清朝则为正六品、从六品、正
官名,汉置,为乐府属官,二员,主领诸乐人。见《汉书·礼乐志》。
① 官名。战国时楚、魏皆置。②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九级,秦汉因之。秦朝可为官长、将率,赐邑三百户。西汉初仍得食邑。惠帝时,爵五大夫以上有罪当著械者,皆得宽容。文帝以后,五大夫以上才得免一人徭
官名。即太子詹事,唐武则天天授(690—691)中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改詹事。参见“詹事”。官名。为太子宫的长官,“统东宫三寺十率府之政令”,总揽太子宫事。北周置太子宫尹,唐初称詹事,唐武则天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疆理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府、厅、州、县区划变更及增置,核办官地收放,民地买卖注册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金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置熙春园,属上林署,以都监为主官,下设同监。
①五代后汉、后周力役之一种,于诸州百姓中选差。②宋朝皇城司军卒名。分隶诸指挥使、都头、十将,掌郊祀大礼警戒、把守宫门,稽察人物,遇贡举则守贡院之门,兼刺探臣民之情。每五人为保,互相纠察,不得饮酒赌博。
官署名。清末始置,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官一人,录事一至二人。北洋政府沿置,由检察官执行职务。其名额无具体规定,凡设二人以上的,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监督分厅事务。分厅检察官的职权,与高等检
官名。主管玉器石磬等器物制作的官员。一说为殷朝官名。《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石工,玉人、磬人也。”孔颖达疏:“玉
官名。辽置临潢府少尹、辽阳府少尹、大定府少尹、幽都府(后改析津府)少尹、大同府少尹,合称五京少尹,为五京行府尹事的副职,属南面京官。太平五年(公元1025年)三月,郑弘节曾任临潢少尹。参见“五京留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