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宣统元年(1909)置。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
官名。即都水监长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改都水使者置,增为四品,后增为从三品。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复改都水使者。参见“都水使者”。官名。为都水监的长官。隋大业中改都水监为都水令。武德中沿置,贞
参见“太弟中卫率”。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十七日修正公布的《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为掌理黄河全部及其支流测量疏濬溉灌及一切兴利防患筹款施工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副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始置,为内府诸库之一。初设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白蜡、沉香等。并
明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初授者谓之听选, 由吏兵两部分别主持, 厘其流品,平其铨注。主要以资历为铨注的依据,所谓资历,大致分进士、举贡、吏员三等。进士一甲三名例授翰林院官,其中状元例授修撰,榜眼、探花例授
武官名。后唐置,掌领行营军马。《资治通鉴·唐纪六》记明宗长兴元年 (公元930年)“以右武卫上将军王恩同为两都留守兼行营马步都虞候,为伐蜀前锋。”
武官名。辽置, 见“行军都统所”。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本设于军中,为挖地道攻城的战斗部队,后来把泥水匠拨归土营管辖。定都天京后,把泥水匠集中起来,编组成诸匠营之一的土营,亦称为瓦匠营,承担天京宫室房屋建筑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