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辞秀逸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诏举,崔明允等二人及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诏举,崔明允等二人及第。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始置,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兵曹主兵事。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兵曹掾属各一人。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复置于丞相府,蜀无考。魏大将军府亦置兵曹掾一人,主兵事器械,蜀吴无考。西晋安
官名。即吏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侍郎”条。
官署名。民国置,属内政部,受内政部指挥监督,处理首都警察事务。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下设总务、保安、司法三科,督察、训练二处。经内政部核准,得就境内划分若干区,每区设警察局及派出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
官名。① 三国吴置,即“武昌左部督”。② 西晋武帝时匈奴单于刘猛麾下置。《晋书·北狄传》:“(何桢) 乃潜诱 (刘) 猛左部督李恪杀猛,于是匈奴震服,积年不敢复反。”官名。1、三国吴置,孙权把武昌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证圣元年(公元695年)诏举,张漪及第。
官名,汉置,为县佐吏,设在西南边县,掌与少数民族协盟事务,内地无。见《隶释·十五·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县分职吏名。汉代置于嘉县,见《隶释》一五《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职掌对“蛮夷”的交涉协盟之事。
见“奏事处”。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核议地方区划,统计土地面积,稽核官民土地收放买卖,核办测绘,审订图志。辖经界、图志二科。置郎中二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二人,七品小京官一人,
官名。东汉太尉府设兵曹,有兵曹掾,秩比三百石。郡县亦置。兵曹主兵事,以掾司理其事。官名,汉置,为太尉府或郡县佐吏,省称兵曹。《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
官名。亦称大理寺丞。北魏或有其名。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七品。隋朝置二员,正七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勾检官,与大理正分判狱事。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一丞断事,诸丞共同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