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逐王
匈奴官名。位次谷蠡王。分左、右,由单于子弟充任。居单于庭东西两方,各有分地,随水草移徙。下各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等属官,管理辖地军政,常兼外族事务。西边日逐王置僮仆都尉,使领西域。
汉时匈奴王号,位在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下,分左日逐王和右日逐王。《后汉书·南匈奴列传》:“其大臣贵者左贤王,次左谷蠡,次右贤王,次右谷蠡王,谓之四角;次左右日逐王,次左右温禺鞮王,次左右渐将王,是为六角:皆单于子弟,次第当为单于者也。”
匈奴官名。位次谷蠡王。分左、右,由单于子弟充任。居单于庭东西两方,各有分地,随水草移徙。下各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等属官,管理辖地军政,常兼外族事务。西边日逐王置僮仆都尉,使领西域。
汉时匈奴王号,位在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下,分左日逐王和右日逐王。《后汉书·南匈奴列传》:“其大臣贵者左贤王,次左谷蠡,次右贤王,次右谷蠡王,谓之四角;次左右日逐王,次左右温禺鞮王,次左右渐将王,是为六角:皆单于子弟,次第当为单于者也。”
见“通进银台司”。官署名。宋置,属给事中,掌受三省、枢密院、六曹、寺监百司奏牍,文武近臣表疏及章奏房所领天下章奏案牍,具事目进呈,而颁布于中外。见《宋史·职官一·通进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置农林、工商两部。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农务、垦牧、山林、水产四司。各司以司长为主官
官名。清末外务部庶务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的长官,掌全县政令;后改称县长。官名。自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县知事隶属于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其资格分为
官名。清置,亲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秩正六品。掌王府文移及遣委之事。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军事。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
天子。《尚书·说命中》:“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疏:“树,立也;后王,谓天子也;君公,谓诸侯也。”君主的称号。《尚书·说命中》有“树后王君公”之语,疏:“后王,谓天子也。”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不遇类科目。景龙三年(公元709年)诏举,夏侯铦及第。
宋朝武臣任提点刑狱公事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