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齐置,属光禄寺,掌宫廷丧葬器用。置丞一人。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督导粮食政策与粮仓管制的有关法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正三命。掌管皇帝寝室诸事务。下设主寝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官名。唐朝置于边疆地区,掌安抚边民。北宋或置,掌招降、安抚、讨伐之事。南宋初多置,节制一路或数路兵马,招抚陷金军民。官名。南宋有此官,不常置,掌招降抚慰。见《宋史·职官七·招抚使》。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
即“噶布什贤壮达”。
官名。宋朝扬州、福州等大都督府,若都督缺,则置知府事一人,总领府事。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供奉宫廷衣服玩物之事。隶光禄寺。
清代由提督统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官署名。西夏置。西夏语音“嚷张罗”。中等司。元昊建国初期设,掌仓储保管及收支等。官署名。西夏设置,掌国家仓储保管及其收支之事,以受纳使为长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军法检查、审理以及管狱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