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将侍卫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伸后、大吉、功曹、太冲、天罡、太乙、胜光、小吉、传送、从魁、河魁、登明十二月将侍卫,正副各一人,共二十四人,为天王警卫人员,官阶均为职同检点。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伸后、大吉、功曹、太冲、天罡、太乙、胜光、小吉、传送、从魁、河魁、登明十二月将侍卫,正副各一人,共二十四人,为天王警卫人员,官阶均为职同检点。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契丹、奚、汉、渤海四军之渤海军。
宋朝官场用语。诸州禁军、厢军皆戍更,其隶州者称驻泊。凡驻泊军,若捍御边寇,则由总管、钤辖共议,州长官不得参预。事涉本城及屯驻在城兵马,即知州、都监、监押同领。若州与驻泊事相关者,即发公牒互报。
官名。太平天国呼伞为浪,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贼伪官名》所记有典天浪一官,注:“呼伞曰浪”。典天浪即天王府中管伞的典官,员额未详。按《贼情汇纂》所记天王府的典官均为朝内典官,其官阶为职同指挥。
指当仕路,居要职掌握政权和掌握政权者。《孟子·公孙丑上》:“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后世多沿用。
监狱名。唐以后有御史台狱,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仍沿御史台之制于都察院附设监狱,称为都察院监。清代都察院不设监狱。
官名。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置,以使臣充任。参见“都监”。
官名。五代始置。北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废。官名。唐代后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宣统元年 (1909) 修订,增技士长等,计十四级。炮队、工程队设,为额外军官,阶正八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十二卫护军置,每卫四人,正四品。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掌紫禁城内各门之文书事务。额定上三旗每旗一人,另有委署门主事各一人,以一人轮流值班景运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