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专管交通器材。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专管交通器材。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负责管理六院部皇族。
科举制度。明崇祯十七年(1644)正月,李自成农民军政权在西安开科时始定,改明朝八股文取士为策论取士。入北京后,仍用为取士之法。
官名。宋置,属司农寺,掌受纳纲运,为运输事务官性质。见《宋史·职官五·司农寺》。官名。宋代司农寺所属有下卸司,以主管下卸司为主官,掌受纳纲运。
官名。参见 “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因犯罪而罚处劳役的官吏。被降职或处罚的官吏,罪轻的派往远方,罪重的充劳役。《汉书·武帝纪》:“(元狩三年)发谪吏穿昆明池。”注:“师古曰:谪吏,吏有罪者,罚而役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司长官,省称为“左武伯”,员一人,与右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兼统虎贲、旅贲、射声、骁骑、羽林、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皇帝临轩,则备三仗于庭
①县令属吏。《韩非子·八经》: “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②任命下级官吏。
官署名。清末京师税收机关。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商民开市、失照歇业,收捐税,罚款事。辖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及内、外城工巡捐局。置总办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三国志·张昭传》:“孙策创业,命昭为长史、抚军中郎将,升堂拜母,如比肩之旧,文武之事,一以委昭。”三国魏亦置。武官名。三国魏置,掌督领中军,秩第四品。司马干曾任此职,见《晋书·平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陈岵及第;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萧睦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