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村公所

村公所

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北洋政府时期设置。(1)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由村长、副村长和闾长组成。采取合议制。其职权为:一、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二、执行村民会议议决事项;三、根据村民公意,陈述利弊;四、报告职务内的办理情形和特别发生事件。村长与副村长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其是否给薪,照该村习惯办理,但得照规定支给旅费。村办公费用,照习惯向村民摊派。村以下的组织是闾、邻,五家为邻.设邻长;五邻为闾,设闾长。(2)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开始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村长为村公所的主持人,由村议会议长充任,其职权为:一、执行村议会议决各事项,执行公约、村规则;二、筹备村议会议员选举;三、管理村自治经费和公共营造物;四、任免村的事务员;五、向监督机关(县)陈述办理村自治情形;六、提出议案于村议会;七、答复监督机关的询问;八、处理临时发生事件;九、其他属于村长职权范围以内的事件。村长之下设村佐一至八人,协助村长处理事务,由村议会就村民中有被选举权者选出,由监督机关加给委状。

猜你喜欢

  • 陆军部右参议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四品。掌稽察本部及军队、学堂、局、厂章制等事。宣统二年 (1910) 撤。

  • 殿撰

    集贤殿修撰、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等简称。

  • 景山官学

    官学名。清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设于景山前门左右连房,属内务府。专门培养上三旗佐领、管领下闲散子弟。设总管三人,汉书及翻译教习二十一人。额定学生为三百九十二人,入学年龄为十至十八岁,每人每月给

  • 督理军务善后事宜

    省的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见“省将军”。

  • 怀恩军

    禁军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二年(公元952年)十二月,“以新收复秦、凤州所擒获川军,署为怀恩军。”

  • 关丞

    官名。隋、唐、五代关津次官,隋朝上关所置正九品、中关从九品上。唐朝上关置二员,正九品下; 中关置一员,从九品下,掌付事、勾稽、监印、省署钞目,通判关事。

  • ①表示官员等级的一种制度。三国魏始设,将主要官职分为九等,自第一品至第九品,依其品享受禄秩和其他待遇。晋、南朝宋、齐沿用,仅调整了某些官职的品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为班制,陈初遵梁制,后复

  • 官契

    官府书契。《周礼·天官 ·宰夫》: “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孙诒让《正义》: “官契,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

  • 通商事务官

    也称商务官,为驻外使馆员,有时由领事兼,有时单设,掌管有关商民和贸易事。如清代驻外使馆有商务委员一人,即属此类。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二等出使大臣》。

  • 马质

    官名。掌管马政,评定马价,供应军马。《周礼·夏官》有马质,“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八人”,“掌质马”,“凡受马于有司者,书其齿毛与其贾。马死,则旬之内更; 旬之外; 入马耳,以其物更。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