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各学堂负责斋务之职官,又名斋务长。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等、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掌考验学员品行及堂外寄宿舍一切事务。辖监学官、检查官。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典试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派;典试委员与襄校委员人数均由司法总长临时决定,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二至六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由国
“提督学政”的简称官名。1、宋代太学的教育。《宋史·汪澥传》:“熙宁太学成,分录学政。”2、提督学政的简称。参看“提督学校”条。《清史稿·职官三·儒学》:“教授、学正、教谕,掌训迪学校生徒,课艺业
官署名。① 尚书省六曹之一,西晋置,设尚书。武帝太康(280—289)中改名“田曹”。②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或说三国魏已置),掌屯田事务,设郎(郎中),东晋省。南朝梁、陈复置。北魏亦置,或说隶仪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即兽医,为天朝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名。即太府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太府少卿。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位在主客给事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见“榷货务都茶场”。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