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远后司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绪司之一。康熙三十八年 (1699) 分柔远司而置。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旗籍司。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绪司之一。康熙三十八年 (1699) 分柔远司而置。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旗籍司。
即“旗鼓佐领”。
军官名,汉置,为上军校尉所属的别部司马,掌领兵作战,是次于将军和校尉的武官。校尉领本部大营,有时根据需要,分出一部分军队由司马统帅,单立营寨,独立作战,统领这部军队的司马,称为别部司马。《后汉书·孝灵
禁军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四月改侍卫马军为龙捷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官名。隋置,掌保卫外国使者。
官名。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始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农民军攻克北京,于原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各设尚书一人,多以明朝投降官吏充任。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驯养猛兽及赞佐射仪。《周礼·夏官》: “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养猛兽而教扰之。凡祭祀,共(供)猛兽。宾客之事则抗皮。射则赞张侯,以旌居令而待获”。官名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
官名。金置,秩从八品,掌南京柴炭规运积储之事。佐官有副使,秩正九品。
唐德宗以后,有大狱,即以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卿合议审理,称大三司使。
官名。清朝善扑营职官。额设二人。由善扑营总统大臣于左、右翼翼长内简派。掌本营之章奏文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