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桃氏

桃氏

官名。周朝置。掌冶铸剑类兵器。《周礼·冬官·考工记》: “桃氏为剑。”

猜你喜欢

  • 北城兵马指挥司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北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沿置,指挥、副指挥、吏目各设一人,

  • 藏名负俗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诏举,李俊之及第。

  • 文辞雅丽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开元七年(公元719年)诏举,邢巨等四人及第。

  • 县政计划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直属机关。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地方自治讨论会,拟定《县各级组织纲要》,为起草此一《纲要》的补充法规,遂于行政院内设县政计划委员会,负起草之责

  • 西安门仓

    仓库名。明置于南北两京,各设副使一人,不入流。掌贮京城粮食等。

  • 协理京营戎政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置,以兵部尚书侍郎或右都御史充任,协掌京营操练之事。万历九年(1581)革。十一年复置。天启(1621—1627)中增一人,后革。崇祯二年(1629)复增一人。

  • 宪政筹备处

    官署名。清末中央各部院、各省督抚及顺天府之附属机构。宣统元年十二月(1910)奏设。机构、职官无定制,一般在京各衙由丞参督管,各省由司道督管。职司有关该衙该省筹备宪政事宜的执行与统计。(1)清末法部筹

  • 1、行政区名,相当于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少数民族)曰道。凡县、道、国、邑千五百八十七。”其官有令、长、丞、尉。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万户为长;

  • 贴职钱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带观文殿大学士至直秘阁等职,每月领取一定数额添支钱。徽宗大观(1107-1110)中,改称贴职钱。自学士至直阁,内外皆给。观文殿大学士百千,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八十千,端明殿学士

  • 带牌天使

    西夏信使名。指牌以传递信息、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