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金置,属尚书兵部,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其官有都指挥使,从三品;副都指挥使,从四品;还有判官等。见《金史·百官二·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金置,属尚书省兵部。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设官有都指挥使一人,秩从三品;副都指挥二人,秩从四品;副都一人,判官一人。下辖钤辖司,掌管辖军人、防卫警捕之事,有钤辖十人,秩正六品;都辖四人,秩从七品;都将二十人,秩从九品。
官署名。金置,属尚书兵部,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其官有都指挥使,从三品;副都指挥使,从四品;还有判官等。见《金史·百官二·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金置,属尚书省兵部。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设官有都指挥使一人,秩从三品;副都指挥二人,秩从四品;副都一人,判官一人。下辖钤辖司,掌管辖军人、防卫警捕之事,有钤辖十人,秩正六品;都辖四人,秩从七品;都将二十人,秩从九品。
官名。清末外务部榷算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场用语。宋朝选人在七阶中逐阶升迁,称选调。因难出常调,故又称选海。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主事。设于礼部铸印局、钦奉上谕事件处、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均有额定人数。一般以笔帖式委署,由各衙门长官派委。任满可升主事。
官名。见“通直”。
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一三说:“太学补弟子员,故例,每三年科举后,朝廷差官锁院,凡四方举人皆得就试,取合格者补之,谓之‘混补’”。
官名。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参掌尚书右选之事。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斋帅局,员二人。负责东宫侍卫。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西周置。掌农村土地分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