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选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武选司员外郎。明清兵部武选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马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雍正五年(1727)定制六人,满洲四人,汉二人。均为从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简称武选司员外郎。明清兵部武选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马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雍正五年(1727)定制六人,满洲四人,汉二人。均为从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海军舰队司令处”。
官名,东汉置,即代理中郎将。《后汉书·马成传》:“代来歙守中郎将。”参看“守”条2、“守兼”条。
明朝户部总科佐贰官。洪武六年(1373) 置,二人,协掌科事。十三年罢。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侍郎。参见“刑部侍郎”。官名。见“宪部”。
选官制度。又名察举、保举、举保。分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明经、文学等名目。汉制: 公卿或州郡地方官员须向皇帝推荐人才。凡得荐者,或由皇帝亲询,以观其能,量才使用;
流外官名。唐制于太常寺汾祠署置二人,三皇五帝以前帝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各置二人,国子学置二人,均为流外九品,掌守庙之事。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及地方之职官。起义之初即设,每军一人。负责平时训练及战时督战。以前、后、左、中、右及一至十九之数编次系衔,如前一军军帅、后六军军帅等。另有职同军帅,恩赏军帅,数不可考。地方则以一万三
又译蒲辇。女真氏族长谋克的副职,一谋克辖两蒲里衍,一蒲里衍管正军五十名。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秩从七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七品上,称明伟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