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司
即“江南清吏司”。
即“江南清吏司”。
①官名。《周礼》夏官属官,掌六卿赏地之法,以等其功。西魏末、北周建六官府,初于夏官府吏部司下置司勋上士一人,中士若干人,掌勋爵戎秩封赏以等其功。后别为一司,直隶夏官府,设中大夫为长官,下设下大夫、上士
官名。清朝太常寺神乐观之属官。顺治元年(1644)设,左、右各一人,正八品。乾隆七年(1742)兼隶乐部,八年裁。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县伯中大夫”。
官署名。又称“打牲乌拉处”。满语称“布特哈衙门”。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顺治十四年(1657)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蜂蜜、松子、鲟鳇鱼等东北特产,并管理屯庄事物。设三品
官名。初为詹事副贰官,协掌宫内庶务,战国秦太后、王后、太子诸宫皆设。秦、西汉沿置,秩从六百石。太后宫所置景帝以后改名少府丞,冠以太后所居宫名,皇后宫所置成帝时省,太子宫所置东汉省。魏、晋以来,唯置于太
明代五军营附属营之一。见“殚忠营”。
见“苑副”。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副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三人,正八品,佐司使掌司事。十三年,改左、右司副。
旧以大拜称宰相。明清大学士如同旧之宰相,故亦以大拜别称之。
官名统称。北宋前期以称太子中允、太子赞善大夫、太子中舍、太子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