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江南清吏司

江南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江南司。①清朝户部十四司之一。初制按省分职,顺治元年 (1644) 于十三司之外增设江南一司。以郎中为主官。所属有员外郎,满洲三人,汉一人; 主事,满、汉各一人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理司务。掌理江苏、安徽二省户口、田亩之数,征纳地丁钱粮、杂税、茶课、厘金等项岁赋,稽其存留解运,出纳奏销。兼掌各省平余银未结者,江宁、苏州二织造之奏销及江宁、京口驻防之俸饷。下设金科、民科、仓科、支科、火房等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 裁。②清初刑部所属机构。顺治元年 (1644) 设。掌核江南省刑名。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雍正十二年(1734),分为江苏、安徽二清吏司。

猜你喜欢

  • 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平江、松江等处南镇国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少司武

    即“小司武大夫”。

  • 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掌朵甘思(今四川甘孜、西藏昌都地区) 军民政务,简称朵甘思元帅府。置都元帅、经历、镇抚各一员。

  • 府官

    汉朝郡太守及其属官称府官。《汉书·贡禹传》:“复举贤良为河南令。岁余,以职事为府官所责,免冠谢。”

  • 典吏科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双单月铨选、议叙、各官及吏员、俊秀出身人员的注册、验看、分发。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 左积射将军

    侍卫武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七品上。

  • 书表司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太常寺置,掌有关细务。吏员名。宋代置于诸州,掌书写文件。

  • 宁关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拟武毅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忠勇将军等号。

  • 书院使

    官名。唐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玄宗置丽正书院,聚文学之士,或修书或侍讲,以张说为书院使主管其事。

  • 冯相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冯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天文星历推算之事。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所属有冯相上士,正三命;冯相中士,正二命。职掌与《周礼》的冯相氏同。参见“保章上士、中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