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吴置,属司直中郎将,佐其监察群臣。《三国志·孙皓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司直中郎将张) 俶表立弹曲二十人,专纠司不法,于是爱恶相攻,互相谤告,弹曲承言,收系囹圄,所讼失理,狱以贿成。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秩正五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五人,秩正六品,典簿(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录事各二人
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参见“真臣邦君公”。
官名。西汉置,属丞相,秩四百石。初佐丞相掌监察地方。武帝元封五年(前106)置部刺史监察州部后,协助丞相处理具体事务,无定员,位在司直、长史下。官名,为丞相属吏,掌视察监督诸州。《后汉书·百官志》:“
官署名。主织造,产品供宫廷服用。西汉设于齐临淄(今属山东淄博市)、陈留郡襄邑(今河南睢县)两县。由长、丞典领其事。襄邑主作锦绣,临淄作缯帛,作者数千人。因临淄服官制作首服、冬服、夏服,又有“齐三服官”
官名。北魏置。指在正员之外添授的谏议大夫。前废帝普泰元年(531),诏此职得俸而不给力,老合外选者,依常格,其未老欲外选者,听解此职。朔望入朝,若正员有缺,随才进补。
官名。即“太仓令”。官名。唐朝等置,从七品下,掌廪藏之事。其属有丞、监事等。见《新唐书·百官三》。
即“法依旦尼哈番”。
官名。吐蕃官,曰论茞,亦号大论。
①《周礼》叙述的负责民众教化的官僚机构。以司徒为官长。《周礼·地官·序官》: “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抚邦国。教官之属,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等。②学官统称。宋、元、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