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书·律历志》有治历邓平,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
官名。见“公府车曹”。
官署名。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奖励各种学术技艺,考察专门学会,兼理图书馆、天文台、气象台,负责海外留学生之派遣、奖励。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以散骑常侍一人为学士者充任。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各一人,正五品。参见“山东部”。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见“荆湖等路行枢密院”。
官名。汉武帝时始置,隶大司农,佐平准令平抑物价。东汉置一人,秩三百石。和帝时改中准丞,以宦者为之。晋复旧称,隶少府。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改染署丞。南齐复旧名。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次官。隋沿置,正九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署名。宋初置,为宦官机构。太宗淳化五年(994),改为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