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军制。神宗改革兵制,以不同番号之禁军指挥,混合组成将的编制,其下设部,部下设队。置正将、副将、押队使臣、训练官、部将、队将等职。一将兵力通常为几千人,少数将达万余人。边地蕃兵、弓箭手等也与禁兵混合
金司天台所属未授职事者。员额五十人。《金史·百官志二》注:“未授职事者,试补管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乐师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乐官政令,听其治讼,并主持乐官的演奏。下设
官名。南宋置御前方弩营,后改名神劲军,其官为神劲军指挥。见《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战国魏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犀首,天下之善将也,梁王之臣也”。陈奇猷注“:“犀首,魏官名”。《庄子·则阳》。“犀首公孙衍。”成玄英疏: “犀首,官号也。”《史记·张仪列传》: “犀首者,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货币事项。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库大使一人,掌王府库藏。下设副使一人,后裁革。
医学教官名。明清置,秩未入流,见“医学”。
见秃鲁花军。怯薜中的散班。元置, 即“秃鲁花”,见该条。
官名,汉置,属射声校尉,俸千石,掌领宿卫兵。参看“射声校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