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右丞
参见“法部左丞”。
参见“法部左丞”。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掌制造火药、鞭炮之事。
见“知寨”。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军官,统五院部皇族之从军者。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见“子城使”。
官署名。元朝湖广行省所属机构,秩从二品。置司于天临路,分管天监、衡州、道州、永州、郴州、全州、宝庆、武冈、桂阳等九路,茶陵、常宁、来阳三州。辖境包括今湖南省大部和广西省部分地区。置宣慰使、同知、副使等
国货陈列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四月二十一日实业部修正公布《省市国货陈列馆组织大纲》,规定各省市政府所在地均应设国货陈列馆,隶属于省、市政府主管厅、局。每年八月举行展览一次,
即“拜他拉布勒哈番”。
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见“加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