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统计处
法部内部机构。清末置,掌审定编纂民事、刑事统计年报事项。设官有总办、总纂、提调、帮办各一人。
法部内部机构。清末置,掌审定编纂民事、刑事统计年报事项。设官有总办、总纂、提调、帮办各一人。
①官名。又称“车右”、“戎右”。春秋晋国置,车战中居于主将之右,掌护卫主将并供其役使。《左传·闵公元年》:“晋侯作二军,公将上军,大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② 古人尚右,官位相近而地位稍高
即“票拟”。
官名。五代置,宋因之。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掌通书承旨司诸房公事,或出任中外武职。
官名。明置,见“上元县知县”。
官名。北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始置,以御史中丞兼任,掌检院、鼓院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名。宋置,见“登闻检院”。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以张纮任之,与长史张昭并参谋议,地位很高,常一人随孙策征伐,一人主持留守事务。见《三国志·张纮传》。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参谋议,或随军征伐,或主持留守事务。《三国志·吴书·张紘
即“提举帐勾磨勘司”。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1102—1106)中,于有市易务之处置,共七所,掌出卖熟药。
辅翼、训谕、侍从皇太子及担任太子宫内名项职务的官员的统称。
爵名。参见“开国子”。爵位名。北魏始置,秩四品,地位在散伯之下,散子之上。北齐亦置,品与北魏同。唐制开国县子秩正五品上,食邑五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