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部司法局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军法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军法司”。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次官,置一人。
汉代将军僚属。员额各一人,《后汉书·百官志一》说:“总知营事。”
官名。晋朝置,司徒府僚属,掌左西曹。多以文史之士充任。南朝沿置。梁八班,陈六品。
官名。即掌醢丞。官名。明、清皆置,为掌醢署副长官。详“掌醢署”条。
官署名。明朝初年置,掌四川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井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西晋王国置。东晋、南朝沿置。梁依王国等级不同,位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北魏、北齐俱置,从九品上。官名。晋置,掌管学校教育。《晋书·职官志》:“王置师、友、文学各一人……学官令、典书丞各一人。
官名。民国置,掌管技术。位在技监、技正之下。参看“技监”“技正”条。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技术部员,地位在技士之下。参见“技正”。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测量正,其军阶分别为上校、中校、少校,掌陆军测量事务。
官名。北齐有此职,见《隋书·百官志中》。其品秩上州从七品上,中州从七品下,下州正八品上。至唐为“司士参军”,参见该条。
见“商部左丞”。